iSport Wireless - 耳机 MONSTER - 免费用户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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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类型 | 蓝牙无线耳机 |
| 品牌 | Monster |
| 型号 | iSport Wireless |
| 尺寸(约) | 50 x 40 x 20 毫米 |
| 重量(约) | 28 克 |
| 电源 | 可充电锂离子电池,通过micro-USB端口充电 |
| 充电时间 | 约1.5小时 |
| 续航时间 | 最长5小时(视使用情况而定) |
| 蓝牙版本 | 蓝牙(未指定,估计2.1+EDR或更高) |
| 蓝牙范围 | 约10米 |
| 主要功能 | 免提通话、音乐控制、语音拨号、多点连接(2部手机)、iOS电池指示器 |
| 维护与清洁 | 用柔软的干布清洁。请勿使用研磨性产品。 |
| 安全 | 请勿在驾驶时使用。遵守音量限制(最高85分贝)。 |
| 备件与可维修性 | 用户不可自行维修。请联系Monster客户服务寻求帮助。 |
| 保修 | 1年(北美、南美、亚太)/ 2年(欧洲) |
| 认证 | FCC ID: RJE190656, IC: 5312A-190656, CE |
| 包装内容 | iSport Wireless耳机、micro-USB线缆、使用手册 |
常见问题 - iSport Wireless MON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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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手册 iSport Wireless MONSTER
为避免听力受损,请在连接耳机前将您的音乐播放器的音量调低。将耳机置入耳中/戴在头上后,再逐渐调高音量,直至达到舒适的收听音量。
噪音等级由分贝(dB)来衡量,处于 85 分贝或
更高的噪音环境中能造成逐渐的听力损失。
在使用耳机时请注意,听力损失与声音的响亮程度和时间这两个因素息息相关。声音越响亮,您能暴露于其中的时间越短。声音越轻柔,您能收听的时间越长。
本分贝表比较一些常见的声音,并显示它们潜在的对听力造成破坏的等级。
充分利用您的设备并在安全音量范围内欣赏极佳
| 声音 | 噪音等级(dB) | 效果 |
| 低语 | 30 | 非常安静 |
| 安静的办公环境 | 50-60 | 低于60 dB 的舒适听力范围 |
| 吸尘器、吹风机 | 70 | 具有干扰性,影响电话通话 |
| 食品搅拌机 | 85-90 | 85 dB 是听力受损(连续暴露于此环境中达 8 小时)开始的域值 |
| 垃圾车、水泥搅拌器 | 100 | 对于介于90 到 100 dB 的声音,建议在未受保护的情况下暴露于此的时间不能超过 15 分钟 |
| 电锯、电钻/手提钻 | 110 | 经常性暴露于 100 dB 以上的声音超过 1 分钟可能会造成永久性听力损害 |
| 摇滚音乐会(具体情况有别) | 110-140 | 125 dB 的声音开始令人产生痛感 |
的音效。我们的耳机使您能在较低的音量情况下,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能欣赏到更多的音乐细微之处。从消费性电子产品协会网站 www.ce.org,了解如何设定安全的收听音量,及浏览其它重要的安全指南。在耳聋研究基金(Deafness Research Foundation)的网站www.drf.org上,可以获得关于如何预防由噪音引起的听力损失(NIHL)的信息,以及哪些噪音能够造成听力损害的详细列表。
耳朵及听力的生理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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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管 砧骨 鼓膜 瞳骨 耳蜗 耳蜗神经 箭庭 通向鼻子和咽喉关于刺耳的噪音对您的耳朵所造成的伤害的详情,以及图表参考信息,请参阅如下网站:www.abelard.org/hear/hear.php#loud-music
安全使用
不要在非安全的情况下使用耳机——如开车、骑自行车、过马路,或在任何需要您对周围环境集中全部注意力的活动或环境中。
开车时戴耳机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在许多地方,这也是违法的行为,由于这使您不易听到车外生命攸关的声音,如其它车辆的喇叭声及紧急救援车的警报声。
请不要在开车时戴耳机。您可以使用魔声 FM 发射器来收听您的移动媒体设备。
耳机“磨合”
耳机也要磨合?是在开玩笑吗?不,这绝非玩笑。对于高性能产品,无论是汽车,还是耳机,他们都属机械设备,只有在使用后,各部件才能更加完美地协调配合。初次使用时,您的耳机已经拥有卓越的音效,但经过适度使用,即“煲”机的过程,音效会更加醇厚流畅。我们建议播放8个小时来进行磨合。播放20个小时后,他们应该已经完全磨合好。请尽享完美音效!
电池
在适用的情况下,电池需被回收利用或妥善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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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英Monster®服务
耳机出现问题?我们的客户服务团队将随时帮助您。
请不要将耳机退回零售商,致电我们的客户服务中心,美国或拉丁美洲用户拨打1-877-800-8989,或发送电子邮件到 www.MonsterProducts.com/service/。对于加拿大、欧洲和亚太客户服务号码,请查看以下“有眼保修条款”的“电话号码”部分。我们的专家团队将帮助您回答所有问题和技术困难。
我们为我们的产品提供支持。Monster 耳机提供一流的声音、质量和设计 非常感谢您购买。
在如下网址可以下载完整的用户使用手册:
www.MonsterProducts.com
产品概述
- 指示灯
- 充电接口
- 音量+/后退
- 麦克风
- 多功能键(电源开/关、配对、启用语音拨号)
- 音量-/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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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4 5 6指示灯指南
| 指示灯 描述 语音提示 | ||
| 语音提示 保持蓝色 2 秒 语音提示 | ||
| 关机 保持红色 2 秒 关机 | ||
| 待机(已连接) 每 5 秒闪烁两次次蓝色 / | ||
| 配对 红色和蓝色交替闪烁 配对 | ||
| 来电 持续闪烁蓝色 / | ||
| 低电量 变为红色 电池 | 电量低/再充电 | |
| 充电 充电时保持红色 / | ||
基本操作
电池充电
iSport® Wireless 的初始电量足以完成配对及数次通话。电池电量低时,大约每 5 分钟可听到 “电池电量低”,当需要再充电时会听到 “再充电”,指示灯变为红色。耳机包括一根 Micro USB 连接线,可连接电脑或其他 USB 充电设备。将随附 USB 连接线的 Micro USB 末端插入耳机右声道侧的 USB 微型端口充电器连接头。另一端插入计算机或其他 USB 充电设备的 USB 端口。充电时,指示灯为红色。充满电后,指示灯为蓝色。无电电池的充电时间约为 1.5 小时。
注:若长时间不给耳机充电,电池的使用寿命将显著减少。建议每个月至少给耳机充电一次。
开机/关机
按下多功能键并保持大约 1-2 秒开机。按下多功能键并保持大约 3-5 秒关机。
音量控制
按下音量“+”或“-”以增加或减少音量,达到最大音量时,可听到哔哔声。
配对
手机配对
- 按下多功能键并保持大约 5 秒,直至指示灯交替闪烁蓝色和红色,可依次听到“开机”和“配对”。现在,耳机处于配对模式。
- 启用手机的蓝牙®功能,搜索新的设备。
- 选择 “iSport Wireless”。若手机出现询问信息, 则输入密码 0000(四个零)或接受连接。配对成功后,指示灯停止闪烁红色和蓝色,您会听到 “Connection successful”(连接成功)。一些手机列出了“通过耳机播放”选项,选择以使用耳机。
另一部手机配对
多点技术支持配对另一部手机,并可以接听任何一部手机。
欲配对另一部手机,将耳机关机,然后按照“手机配对”的步骤操作。配对成功后,重启耳机以连接自动配对的2部手机。
通话
接听来电:按下多功能键一次。
拒绝来电:按下多功能键并保持大约 2 秒。
结束通话:按下多功能键一次。
重拨最后一次通话:在待机模式连按两下功能键。手机将重拨最后一次通话。
静音开/关:按下音量“-”键并
保持大约 2-3 秒以开启/关闭静音。
在耳机和手机之间进行切换:通话过程中按下音量“+”键并保持大约2秒,通话将切换至手机;重复此操作,通话将切换至耳机。
结束当前通话并接听新的来电:通话过程中发生新的来电时,按下多功能键一次以接听来电,同时结束当前通话。
挂起当前通话并接听新的来电:通话过程中发生新的来电时,按下多功能键并保持大约 2 秒,以挂起当前通话并接听新的通话。欲在挂起通话和进行中的通话之间进行切换,按下多功能键并保持大约 2 秒。
启用语音拨号:同时按音量键“+”和“-”一次以触发语音拨号,不同智能手机的语音拨号功能有所不同。
音乐
播放/暂停音乐:按下多功能键一次以播放/暂停音乐。(一些手机可能需要首先打开一个媒体播放器)。
后退/前进:按下音量“-”键一次并
保持大约 2 秒以后退,按下音量 “+” 键一次并保持大约 2 秒以前进。
在音乐和通话之间进行切换:音乐播放过程中有新的来电时,音乐自动暂停以允许接听或忽略来电。来电忽略或结束后,音乐将恢复播放。
更多特性
电池指示器
当耳机连接到使用 iOS 系统的设备时,电量指示器将出现在系统右上方,指示耳机的电池状态。
自动关机
耳机与手机之间的距离超过有效范围时,将听到警告音 “Beep” (哗哗),耳机将与手机断开连接,10 分钟内无操作将自动关机。
开机自动连接
耳机和手机配对成功后,只要耳机开机,手机的蓝牙功能处于启用状态,二者将自动连接。
连接待机
成功配对并连接后,您将听到语音提示 “Connection successful”。耳机将自动处于打开或待机模式,蓝色 LED 灯每 5 秒闪烁两次。手机与耳机断开连接时,可听到断开音。
重置配对设备
首先将耳机关机,然后同时按下多功能键和音量“-”键并保持5秒,指示灯闪烁5次。
硬复位
如果耳机在即使充满电后仍无法开启或在使用时无反应,请按照下述步骤将其重设。
- 按住多功能键,用充电线将耳机连接至计算机的 USB 端口或 USB 电源适配器。
- 持续按住多功能键,直到耳机开启。耳机现在已重设。
认证
FCC ID: RJE190656
本设备符合联邦通信委员会(FCC)规定第 15 部分的要求。
操作条件:(1)本设备不会导致有害干扰;(2)本设备必须接受接收到的任何干扰,包括可以导致意外操作的干扰。未经合规责任方明确批准的变更或修改可能使用户失去对设备的操作权限。连接外设要求使用接地屏蔽信号线。插座应安装在设备附近,并且方便使用。
注:根据 FCC 条例第 15 部分的规定,本设备经过测试符合 B 类数字设备的限制。
这些限制的目的是在住宅安装条件下提供合理的有害干扰保护。本设备产生、使用并能发出射频能量,如不按照说明安装和使用,可以对无线电通信造成有害干扰。然而,无法保证特定安装条件下不会发生干扰。若本设备的
开机和关机对收音机
或电视接收造成有害
干扰,建议用户
通过以下措施尝试纠正干扰:
- 再调整或重新安置接收天线
- 增加设备和接收器之间的距离
- 将设备连接到接收器所连接线路以外的插座
- 向经销商或有经验的收音机/电视技术员寻求帮助
小心:未经合规责任方明确批准的变更或修改可能使用户(或您)失去对设备的操作权限。避免存放在极热或极冷环境。避免暴露于液体、极端温度和高湿度。产品的工作温度范围是0-45°C(32-113°F)。
本设备符合 FCC/IC 非受控环境辐射暴露限制的规定。
加拿大公告 - IC ID: 5312A-190656
本 B 类数字设备符合加拿大 ICES-003 规定。
本设备符合加拿大工业部 RSS 210 规定。操作条件:(1)本设备不会导致有害干扰;(2)本设备必须接受接收到的任何干扰,包括可以导致意外操作的干扰。
加拿大 B 类声明
本数字设备不超过通信部 ICES-003 “数字设备”中导致干扰的设备标准规定的数字设备无线电噪声排放 B 类限制。
CAN ICES-3 (B)/NMB-3 (B)
修改
未经合规责任方明确批准的变更或修改可能使用户失去对设备的操作权限。
欧洲——符合性声明
本设备符合无线电设备和电信终端设备指令1999/5/EC的规定。
本设备符合以下一致性标准:
| 安全 | EN 60950-1:2006+A11:2009+A1:2010+A12:2011+A2:2013 |
| 健康 | EN 62479:2010 |
| 电磁兼容性 | EN 301489-1 V1.9.2EN 301489-17 V2.2.1 |
| 无线电 | EN 300 328 V1.8.1 |




认证型号:
190656(蓝色,黑色)
进口: Monster, LLC
地址:7251 West Lake Mead Blvd., Las Vegas, NV 89128
进口: Monster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Ltd.
Monster, LLC, 7251 West Lake Mead Blvd., Las Vegas, NV 89128, USA, 【请注意:MONSTER 不接受运至该地址的产品——请依照下面“如何申请保修”的指引】(415)840-2000(“以下称Monster”)向您提供本有限保修条款。成文法或判例法可能会提供给您附加的权利或救济,不受本有限保修条款的影响。
定义
“适当使用”是指如下对产品的使用(i)出于私人使用的(而非商业的)目的,(ii)遵守所有可适用的法律、法规或规章(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和/或电气规章),(iii)遵守产品附带的材料和文件中的生产商建议和/或指南,以及(iv)如可行,具有正确的接地处理。
“授权经销商”是指任何如下经销商、转销商或零售商(i)根据您所购买产品的地区的法律,被授权从事商业活动,并被允许向您出售产品,(ii)直接从Monster或与Monster有合同关系且遵守合同中所有条款与条件的第三方购买产品,以及(iii)向您出售新的放置在原包装中的产品。
“正式保修申请”是指根据本有限保修条款的“正式保修申请”部分提起的申请。
“产品”是指如下产品(i)列在下面的规格表中,(ii)是您从授权经销商处购买的,新的并放置在原包装中,以及(iii)其序列号(如有)未被去除,涂改或破损。
“产品缺陷”或“有缺陷的产品”是指您在从授权经销商处购得产品时其具有的,使其无法按照
产品附带的Monster的文件正常运行的缺陷,除非该缺陷是全部或部分由以下原因造成(a)非适当使用,(b)由于Monster员工以外的人的运输、疏忽、不当使用或者滥用;(c)由于Monster员工以外的人对产品的修改、篡改或改造;(d)意外事故(符合产品缺陷条件的故障除外);(e)由于Monster员工以外的人对产品的维护或服务;(f)将产品置于高温、强光、日晒、液体、沙尘或其他污染物中,或(g)Monster无法控制的事由,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火灾、暴风雨、地震或洪水。
“保修期限”是指Monster应当已经收到您的正式保修申请的期限。与产品缺陷相关的不同的保修期限请见下面的规格表。保修期限自您从授权经销商购买或收到(以后发生者为准)产品之日起算,以授权经销商的发票、销售收据或装箱单为证。如果您没有能够证明购买或接收日期的书面凭证,则保修期限自该产品出厂口三(3)个月后起算,以Monster的记录为证。保修期限于规格表中所列期限过期后或您将产品转让时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而且,您必须在发现(或应当发现,如果该产品缺陷显而易见)产品缺陷后二(2)个月内打电话给Monster来获得一个退货许可号(如“如何申请保修”所述)。
“您”是指最初从授权经销商处购买原装产品的个人。本有限保修条款不适用于购买以下产品的个人或实体(i)已被使用过或没有包装,(ii)被转售、出租或用于其它商业用途,或(iii)并非来自授权经销商。
本有限保修条款的范围
产品:如果一个产品在您从授权经销商处购得时存在产品缺陷,并且Monster收到您的正式保修申请,(i)在您发现(或应当发现,如果该产品缺陷显而易见)该产品缺陷后二(2)个月内,并且,(ii)在该缺陷产品适用的保修期限终止之前,Monster将向您提供以下救济之一:Monster(1)将自行决定修理或更换该缺陷产品,或者(2)如果修理或更换在商业上无法实现或无法按时完成,将退还您支付给Monster或授权经销商的购买该缺陷产品的价款。注意:依照相关法律,MONSTER在本有限保修条款项下不对任何偶然的、后果性的、或间接的损害承担任何责任。
一般条款
法律/管辖选择:本有限保修条款及任何由其产生或与其相关的纠纷(以下称“纠纷”)应当适用您购买产品所在管辖区域的法律。
其他权利:本有限保修条款授予您特定的法律权利,而且您也可能拥有其他权利,根据不同的管辖区域而不同,这些权利不受本有限保修条款的影响。* 本有限保修条款只对您适用,而不得被转让或转移。如果本有限保修条款的任何条款违法,无效或无法实施,该条款应被视为可分割的并且不应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如果本有限保修条款的英文版本与其他语言的版本存在任何不一
致之处,以英文版本为准。
注册:请在www.MonsterProducts.com.cn注册您的产品。未能注册不会减损您在本有限保修条款项下的权利。
规格表
| 产品型号 产品保修期限 | 修期限 |
| 本保修条款所适用的产品 | 南北美及亚太地区出售的产品保修期为一(1)年在欧洲和出售的产品保修两(2)年 |
正式保修申请
如何申请保修:如果产品发生损坏,您必须遵循如下指示:(1)在您发现(或应当发现,如果该产品缺陷显而易见)产品缺陷后二(2)个月内电话通知Monster;(2)给出详细的关于损坏如何发生的解释;(3)获得一个退货许可号;
(4)退还产品,由您预付运费(如果您在本有限保修的范围内有权获得救济,该笔费用将退还给您),由Monster来鉴定损坏,并附上龙购买该产品的原销售单和则要凭证(发票或装箱单),填写完整的保修申请表,以及在退货包裹上印上退货许可号(保修申请表将包含退货指南)。
电话号码:如果您是在美国(1-877-800-8989)、拉丁美洲(墨西哥 011-882-800-8989)或亚太地区(中国 400-820-8973)购买的产品,请通过邮局联系Monster,LLC(455 Valley Drive
Brisbane, CA 94005), 或致电 1 877 800-8989。
(请注意:MONSTER不接受运至该地址的产品——请依照上述“如何申请保修”的指引)。
如果您在澳大利亚购买的产品,请联系Monster 代理:Convoy International Pty Ltd(02 9700 0111),Unit 7, 1801 Botany Rd, Banksmeadow, NSW 2019 Australia。如果您是在任何其他地方购买的产品,请联系:Monster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Ltd., Ballymaley Business Park, Gort Road, Ennis, Co. Clare, Ireland。您可以拨打以下的电话号码:
美国 1-877-800-8989
加拿大 866-348-4171
墨西哥 011-882-800-8989
中国 400-820-8973
爱尔兰 353 65 68 69 354
奥地利 0800296482
比利时 0800-79201
捷克 800-142471
丹麦 8088-2128
芬兰 800-112768
法国 0800-918201
德国 0800-1819388
希腊 00800-353-12008
意大利 800-871-479
荷兰 0800-0228919
挪威 800-10906
俄罗斯 810-800-20051353
西班牙 900-982-909
瑞典 020-792650
瑞士 0800834659
英国 0800-0569520
后续程序:Monster将确认是否存在产品缺陷。
Monster可自行决定指导您在一个服务中心获取维修估价。如果您获得了维修估价,您将被指导如何恰当地将估价和维修发票提交Monster以获得赔偿。任何维修费用可能会被Monster议价。
时间:如果您提出了正式保修申请并且完全遵守本有限保修条款的条款和条件,Monster将尽最大努力在收到您的保修申请之日起三十(30)天内向您提供救济,(前提是如果您在美国;否则如果您在其他地方,则四十五(45)天之内),除非由于Monster不可控制的因素而延误。
* 我们的产品提供多项保障,依据澳大利亚消费者法律它们不能被排除。对于严重的产品问题,您有权获得更换的产品或退款;对于任何能合理预见的损失或破损,您有权获得赔偿。如果产品质量未达到可接受的程度,但并不构成严重的产品问题,您还有权要求修理或更换此产品。
版本 121912 - 全球
為了避免聽力受損,請務必在連接耳機前先調低音樂播放器的音量。在將耳機放在耳內/上之後,再逐漸調高音量,直到達到舒適的聆聽水平。
為了避免聽力受損,請務必在連接耳機前先調低音樂播放器的音量。在將耳機放在耳內/上之後,再逐漸調高音量,直到達到舒適的聆聽水平。
請監督您的使用情況,聽力受損是響度相對於時間的一個函數。聲音越響亮,您能夠暴露的時間就越短。聲音越輕柔,您能夠聆聽的時間就越長。此分貝(dB)表對某些常見聲音進行比較,並顯示它們可能對聽力造成損害的排名。
即使在安全限度內,也能夠充分發揮設備功效,並享受出色的聲音表現。我們的耳機能讓您在較低的音量下,前所未有地聽到更多細節。
| 聲音 噪音等級(dB)效果 | ||
| 低語 30 非常安靜 | ||
| 安靜的辦公室 50-60 舒適 | 的聽力等級在 60 dB 以下 | |
| 吸塵器、吹風機 70 造成干擾;妨礙電話交談 | ||
| 食物料理機 85-90 85 dB | 是開始造成聽力受損(8 小時)的等級 | |
| 垃圾清運車、混凝土攪拌機 | 100 建議無保護措施而暴露在 90-100 dB 聲音下的時間不要超過 15 分鐘 | |
| 電鋸、電鑽/風鎬 110 經常 | 暴露於超過 100 dB 的聲音 1 分鐘以上有造成永久性聽力受損的風險 | |
| 搖滾音樂會(因情況而異) | 110-140 感覺疼痛的閥值約從 125 dB 左右開始 | |
請從 www.ce.org 的「消費者電子協會」中瞭解如何建立安全聆聽等級並
檢閱其他重要安全指南。
您可以在「耳聾研究基金會」的網站 www.drf.org 中找到關於如何預防
噪音引起的聽力受損(NTHL)以及可導致受損之噪音的綜合清單。
耳朵與聽力的生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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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骨 蝸神經 砧骨 聽管 耳蝸 前庭 鼓膜 鐙骨 通向鼻子和咽喉如需有關大聲的噪音對您的耳朵有何影響的其他資訊與圖表參考:www.abelard.org/hear/hear.php#loud-music
負責任地使用
請勿在不安全的情況下使用耳機 - 在開車、騎自行車、過馬路時,或者從事需要全神貫注的任何活動時,或處於此類環境之中時。
戴著耳機開車非常危險,而且在許多地方這樣做是違法的,因為這會降低您聽到車外涉及生命安全聲音的機會,例如其他汽車的鳴笛聲和救護車的警報聲。
請避免在開車時戴耳機。您可以使用其中一個 Monster 的 FM 發射器來聆聽移動媒體裝置的內容。
耳機「磨合」
耳機的磨合時間?這是在開玩笑吧?不,這不是玩笑。與任何高效能的產品一樣,無論是汽車還是耳機,都屬於機械裝置,都要在使用後才會適應新環境。您的新耳機在出廠後聽起來可能會並不那麼完美,但在使用後將會變得「圓潤」,甚至會聽起來更悅耳。我們建議用耳機播放8小時。播放20小時後,就完全磨合好了。接下來,您就盡情享受吧。
電池
如果適用,必須正確回收或棄置電池。
消費者在應用 EU WEEE 指令 96/2002 方面的資訊
本產品需遵循歐盟關於重複使用及回收 已使用電子與電氣設備的規定。本產品需要萃取及使用自然資源,可能包含有害物質。在產品或其包裝上,您可看到如上所示的符號,此符號表示本產品不得與您的其他家用垃圾一起棄置。您應負責棄置您的廢棄設備,您可將其送至回收廢棄電子與電氣設備的指定回收點。棄置時對您的廢棄設備進行單獨收集與回收有助於節約自然資源,並確保以保護人類健康與環境的方式進行回收。如需有關您可以棄置廢棄設備以進行回收的詳細資訊,請聯絡您所在城市的辦公室、您的家用垃圾棄置服務,或您購買本產品的商店。如需有關Monster產品的資訊,請造訪我們的網站:www.MonsterProducts.com。
Monster® 服務:您的耳機出現問題了?我們的客戶服務團隊隨時準備為您服務。
請不要將耳機退給經銷商,
請「致電」我們的客戶服務中心,
美國或拉丁美洲電話為 1-877-800-8989,或給我們發送電子郵件:
www.MonsterProducts.com/service/。如需加拿大、歐洲及亞太地區客戶服務電話號碼,請參閱以下「客戶有限保固」的「電話號碼」部分。我們的專家團隊將會協助您解決所有問題及技術難題。
我們始終站在產品背後提供支援。Monster 耳機將會帶給您最佳的聲音、品質及設計感受。
感謝您購買我們的產品。
完整手册下载地址:
www.MonsterProduct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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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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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書 書籍產品概觀
- 產品概觀
- 充電插孔
- 音量 + / 上一個曲目
- 麥克風
- 多功能按鈕(電源開啟/關閉、配對、啟動語音撥號)
- 音量 - / 下一個曲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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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4 5 6指示燈指南
| 指示燈 說明 語音提示 | ||
| 開機 藍燈持續亮 2 秒 | 開機 | |
| 關機 紅燈持續亮 2 秒 | 關機 | |
| 待機(已連接) 藍燈每 5 秒閃爍兩次 / | ||
| 配對 紅燈和藍燈交替閃爍 配對 | ||
| 來電 藍燈連續閃爍 / | ||
| 電量低 變為紅燈 電量低/再充電 | ||
| 正在充電 充電時紅燈持續亮起 / | ||
基本操作
電池充電
iSport® Wireless 初始電量充足,可完成配對和幾次通話。電池電量低時,每約 5 分鐘均會聽到「電量低」提示音,電池需要再充電時會聽到「再充電」,指示燈會亮紅色。耳機包括可用來連接至電腦或用來為其他裝置進行 USB 充電的 Micro USB 纜線。將隨附 USB 纜線的 Micro USB 一端插入耳機左側耳罩上的 USB 微型連接埠充電接頭。將另一端插入電腦或其他裝置用來進行 USB 充電的 USB 連接埠。充電過程中,指示燈將會亮紅色。充電完成後,藍色將會亮起。電量完全耗盡的電池充電時間約為 1.5 小時。
注意:如果耳機長時間不充電,電池使用壽命會大幅縮短。建議為耳機再充電每月至少一次。
開機/關機
按多功能鍵約 1-2 秒可開啟耳機。若要關閉耳機,請按多功能鍵約 3-5 秒。
音量控制
按音量鍵「+」或「-」可調高或調低音量,達到最高音量時會聽到嗶嗶聲。
配對
配對一台手機
- 按住多功能鍵約 5 秒,直到紅色和藍色指示燈交替閃爍,會依次聽到「開機」和「配對」。現在耳機處於配對模式。
- 在手機上激活 Bluetooth ^® ,將其設定為搜索新裝置。
- 選擇「iSport Wireless」。如果手機詢問,則輸入密碼 0000(四個零)或接受連接。成功配對後,紅色和藍色指示燈會停止閃爍,會聽到「配對成功」。有些手機會列示選項「透過耳機播放」,選擇使用耳機。
配對另一台手機
多點技術可實現配對另一台手機,並透過其中任一台手機撥打電話。
若要配對另一台手機,請先關閉耳機,然後按照「配對一台手機」的步驟操作。成功配對後,重啟耳機以自動連接至第二台已配對的手機。
通話
接聽來電:按多功能鍵一次。
拒接來電:按住多功能鍵約 2 秒。
拒接來電:按住多功能鍵約 2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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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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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書重撥上次通話號碼:在待機模式按兩次多功能鍵。手機會重撥上次通話的電話號碼。
開啟/關閉靜音:按音量鍵「-」約2-3秒可開啟/關閉靜音。
切換耳機和手機:在通話過程中按音量鍵「+」約2秒,通話會切換至手機,再次重複此操作,通話會切換至耳機。
結束當前通話和接聽新來電:在通話過程中收到新來電時,按多功能鏈一次可接聽新來電,並同時結束當前通話。
保持當前通話和接聽新來電:在通話過程中收到新來電時,按多功能鍵兩次可保持當前通話並接聽新來電。若要在保持的通話與活躍的通話間切換,請按多功能鍵2秒。
激活語音撥號:同時按音量鍵「+」和「-」以激活語音撥號,該功能隨使用者智慧型手機的不同而不同。
音樂
播放/暫停音樂:按多功能鍵一次可播放/暫停音樂。(有些手機可能需要首先開啟媒體播放器)。
切換音樂和通話:如果在播放音樂時收到來電,音樂會自動暫停以便接聽或忽略來電。一旦來電被忽略或結束,音樂會恢復播放。
更多功能
電池指示燈
如果耳機連接至採用 iOS 系統的裝置,電池指示燈會顯示在系統右上角,用於表明耳機的電池狀態。
自動關機
如果耳機與手機之間的距離超出有效範圍,會聽到警告音「嗶嗶」,耳機會斷開與手機的連接,如果連續10秒內無任何操作,耳機會自動關機。
開機後自動連接
耳機與手機配對過一次後,當耳機開機且手機已開啟 Bluetooth 後便會自動連接。
待機連接
成功配對和連接後,會聽到語音提示「連接成功」。耳機會自動進入開機或待機模式,藍色 LED 燈會每 5 秒閃爍兩次。當手機與耳機斷開連接後,會聽到斷開連接提示音。
重置已配對裝置
首先將耳機關機,然後同時按多功能鍵及音量鍵「+」和「-」5秒,紅色指示燈會閃爍5次。
強制重置
如果耳機在即使已充滿電量後仍無法開機,或在使用時無回應,請遵循下面的指示將其重置。
- 按住多功能鍵時,用充電線纜將耳機連接至電腦的 USB 連接埠或 USB 電源適配器。
- 繼續按住多功能鍵直到耳機開機。耳機現在已重置。
憑證
FCC ID: RJE190656
本裝置符合 FCC 規章第 15 條之規定。
操作必須符合以下兩項條件:(1)本裝置不可導致有害之干擾,(2)本裝置必須接受所收到的干擾,包括可能導致意外操作之干擾。任何未經審核負責單位明確核准之變更或修改情形都將使使用者喪失操作本設備之權利。連接周邊設備需要使用裹皮的訊號纜線。電源插座應安裝在設備附近,並應易於插拔。
注意:本設備經測試證明符合 FCC 規章第 15 條有關 B 級數位裝置之限制。
這些限制的設計目的是為居家安裝的有害干擾提供合理之保護。本設備會產生、使用及放射無線電頻率能源,如果未依指示安裝及使用,將會導致對於無線電通訊之有害干擾。但是,即使在特定的安裝方式之下,我們也不保證干擾情形不會發生。如果本設備確實
造成對於廣播或電視接收的有害
干擾(您可以藉由開關本設備而
測知),我們鼓勵使用者
嘗試以下一或多種方法來改善干擾的情形:
- 更改接收天線的方向或位置。
- 增加設備與接收天線之間的距離。
- 將本設備連接到與接收天線所連接的電路不同的插座上。
- 向經銷商或有經驗的廣播/電視技術人員尋求協助。
警告:任何未經審核負責單位明確核准之變更或修改情形都將使使用者(或您)喪失操作本設備之權利。避免將其存放在極熱或極冷的環境中。避免將其暴露在液體、極限溫度與高濕度的環境中。該產品的工作溫度範圍為 0-45°C (32-113°F)。
本裝置符合針對非受控環境提出的 FCC/1C 輻射暴露限制。
加拿大的注意事項 — IC ID:
5312A-190656
此 B 級數位設備符合加拿大 ICES-003。
本裝置符合加拿大工業部 RSS 210 之規定。操作必須符合以下兩項條件:(1)本裝置不可導致有害之干擾,(2)本裝置必須接受所收到的干擾,包括可能導致意外操作之干擾。
加拿大 B 級聲明
本數位裝置未超過「通訊部」ICES-003 所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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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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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書之名為「數位設備」的 Interference Causing 設備標準中有關數位設備放射無線電雜訊之 B 級限制。
CAN ICES-3 (B)/NMB-3 (B)
修改
任何未經本設備之承授人明確核准之變更或修改情形都將使使用者喪失操作本設備之權利。
歐洲 - 歐盟符合性聲明
本設備符合無線電設備與電信終端設備指令1999/5/EC。
本設備符合無線電設備與電信終端設備指令1999/5/EC。
| 安全 EN 60 | 950-1:2006+A11:2009+A1:2010+A12:2011+A2:2013 |
| 健康 EN 62 | 479:2010 |
| EMC EN 301 | 489-1 V1.9.2EN 301489-17 V2.2.1 |
| 無線電 EN | 300 328 V1.8.1 |



憑證型號號碼:
190656 (蓝色、黑色)
進口: Monster, LLC
地址:7251 West Lake Mead Blvd., Las Vegas, NV 89128
進口: Monster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Ltd.
保固」中的指示操作](415)840-2000
(以下稱 “Monster”) 向您提供此有限保固。
成文法或判例法可能會提供給您附加的權利或解決方案,且其不受此有限保固的影響。
定義
「適當使用」是指如下對產品的使用:(i)出自私人使用的(而非商業的)目的,(ii)遵守所有可適用的法律、法規或規章(包括但不限指建築和/或相關用電規範),(iii)遵守產品隨附的資料和文件中製造商的建議和/或指示,以及(iv)在允許的情況下,有正確的接地處理。
「授權經銷商」是指任何如下的經銷商、轉銷商或零售商:(i)根據您產品購買管轄區域的法律,獲得授權從事商業活動,並獲允向您出售產品,(ii)直接從Monster或與Monster有合同關係且遵守合同中授權條款與條件的第三方購買產品,以及(iii)向您出售的產品是嶄新的,並且放置在原包裝中。
「正式保固申請」是指根據此有限保固的「正式保固申請」一節提起的申請。
「產品」是指如下產品:(i)列在
下面的規格表中,(ii)是您從授權經銷商處購得,嶄新並且放置在原包裝中,以及(iii)其序號(如有)未移除、塗改或破損的產品。
「產品瑕疵」或「瑕疵產品」是指
您從授權經銷商處購得產品時具有,
使其無法按照產品 隨附的 Monster 文件
正常運行的瑕疵,除非該瑕疵是全部或部分由以下原因造成:(a)非適當使用所
導致,(b) 由於 Monster 員工以外
人員的運輸、疏忽、不當使用或者濫用所導致;
(c) 由於 Monster 員工以外人員對產品的修改、竄改或改造所導致;(d) 意外事故(符合產品瑕疵條件的故障除外)所導致;
(e) 由於 Monster 員工以外人員 對產品的維護或維修所導致;(f) 將產品置於高溫、強光、口曬、液體、沙塵或其他污染物中所導致,或 (g) Monster 無法控制的事由所導致,包括但不限於不可抗力、火災、暴風雨、地震或洪水。
「保固期限」是指 Monster 應當
收到您的正式保固申請的期限。與產品瑕疵相關的不同保固期限請參見下面的規格表。保固期限自您從授權經銷商購買或收到(以較後發生者為準)產品之日算起,以授權經銷商的發票、銷售收據或裝箱單為證。如果您沒有能夠證明購買或收執日期的書面憑證,則保固期限自該產品出廠日起,經過三(3)個月開始算起,以Monster的記錄為證。保固期限自規格表中
所列的期限過期或您將產品讓與時終止,以先發生者為準。而且,您必須在發現(如果此類
產品瑕疵很明顯,您必須在應當發現)此類產品瑕疵起兩(2)個月內打電話給Monster來獲得一個退貨授權號碼(請參考「如何申請保固」所述)。
「您」是指最初從授權經銷商處購買原裝產品的個人。此有限保固不適用購買下列產品的個人或實體:(i)已使用過或沒有包裝的產品,(ii)轉售、出租或用在其他商業用途的產品,或(iii)非來自授權經銷商的產品。
此有限保固的範圍
產品。如果一個產品在您從
授權經銷商處購得時存在
產品瑕疵,且 Monster 在
(i) 您發現(如果此類產品瑕疵
很明顯,您必須在應當發現)此類
產品瑕疵起兩(2)個月內,及
(ii) 瑕疵產品適用的產品瑕疵保固期限終止之前收到您的正式保固申請,
則 Monster 會向您提供下列其中一種解決方案:(1)Monster 將修理或自行更換瑕疵產品,或者(2)如果修理或更換在商業上無法實現或無法及時完成,Monster 會將您支付給 Monster 或授權經銷商購買該瑕疵產品的價款退還給您。注意: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MONSTER 在此有限保固中不對任何偶然、結果性或間接損壞承擔任何責任。
一般條款
法律/管轄區域的選擇。此有限保固
及任何因其產生或與其相關的糾紛(以下稱為「糾紛」)應適用於產品購買管轄區域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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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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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書其他權利。除了此有限保固授予
您的特定法律權利,根據管轄區域的不同,您也可能擁有其他權利,且這些權利不受此有限保固的影響。*此保固只對您適用,不得讓與或移轉。
如果此有限保固中的任何條款違法、無效或無法實施,該條款應視為可分割,且不應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如果此有限保固的英文版本與其他語言的版本存在任何不一致之處,以英文版本為依據。
註冊。請在 www.MonsterProducts.com 註冊您的產品。無法註冊不會減損您在此保固下的權利。
規格表
| 產品型號 耳機的 | 保固期限 |
| 隨附此保固說明的產品 | 在北美洲、南美洲及亞太地區銷售的產品保固期限為一(1)年在歐洲銷售的產品保固期限為兩(2)年 |
正式保固申請
如何申請保固。如果存在產品瑕疵,您必須遵循如下指示操作:(1)在您發現(如果此類產品瑕疵很明顯,您必須在應當發現)此類產品瑕疵起兩(2)個月內打電話給 Monster;(2)提供有關損壞如何發生的詳細說明;
(3) 獲得一個退貨授權號碼;(4)
在您預付運費(如果您在「此有限保固的
範圍」內有權獲得解決方案,該筆費用將
退還給您)的情況下退還產品,讓 Monster 鑑定損壞,並附上您購買此類產品的原始銷售收據或購買證明(發票或裝箱單)的副本、填寫完整的申請表以及退貨包裝外列印的退貨授權號碼(申請表將包含退貨指示)。
電話號碼。如果您的產品是在
美國(1-877-800-8989),拉丁美洲(墨西哥 011-882-800-8989),or 亞太地區(中國400-820-8973),購買,請 Monster, LLC 透過郵政業務聯絡:455 Valley Drive, Brisbane, CA 94005 請注意,MONSTER 不接受運至該地址的產品-請依照上述「如何申請保固」中的指示操作)。如果您的產品是在澳洲購買,請與 Monster 的代理商聯絡:Convoy International Pty Ltd (02 9700 0111), Unit 7, 1801 Botany Rd, Banksmeadow, NSW 2019 Australia。如果您在其他任何地方購買產品,請聯絡 Monster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Ltd., Ballymaley Business Park, Gort Road, Ennis, Co. Clare, Ireland。您可以撥打下列其中一個電話號碼:
美國 1-877-800-8989
加拿大 866-348-4171
墨西哥 011-882-800-8989
中國 400-820-8973
愛爾蘭 353 65 68 69 354
奥地利 0800296482
比利時 0800-79201
丹麥 8088-2128
芬蘭 800-112768
法國 0800-918201
德國 0800-1819388
希臘 00800-353-12008
義大利 800-871-479
荷蘭 0800-0228919
挪威 800-10906
俄羅斯 810-800-20051353
西班牙 900-982-909
瑞典 020-792650
瑞士 0800834659
捷克共和國 800-142471
英國 0800-0569520
後續處理。Monster 將判斷是否存在產品瑕疵。Monster 可自行決定是否指導您在維修中心獲得修理估價單。如果需要修理估價單,您將獲得指示來將估價單與所產生的發票正確提交給 Monster 以獲得賠償。Monster 可能會對任何修理費用提出議價。
時間。如果您提出正式保固申請並完全遵守此有限保固的所有條款與條件,除非由於不可抗力而延誤,否則 Monster 將盡最大努力在收到您的正式保固申請之日起三十(30)天內向您提供解決方案(如果您在美國;但如果您在其他地方,則在四十五(45)天之內)。
* 我們的產品提供多項保障,根據《澳洲消費者法》,無法將其排除。對於嚴重的產品問題,您有權獲得更換的產品或退款;對於任何能合理預見的損失或損壞,您有權獲得賠償。如果產品品質未達到可接受的程度,但並不構成嚴重的產品問題,您也有權要求修理或更換此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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