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202 - 耳机 ZEBRA - 免费用户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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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类型 | 蓝牙耳机 |
| 品牌 | 斑马 |
| 型号 | HK202 |
| 连接方式 | 蓝牙 |
| 电池类型 | 可充电(内置,不可更换) |
| 充电指示灯 | 红色/紫色(充电中),蓝色(充满) |
| 控制键 | 通话键、音量键、电源开关 |
| 语音提示 | 仅英语 |
| 兼容性 | 支持蓝牙的手机 |
| 配对密码 | 0000 |
| 通话功能 | 接听、拒接、语音拨号、重拨、静音、音量调节 |
| 状态灯 | 指示电源、配对、连接、通话、静音、低电量 |
| 耳挂 | 灵活可逆,适用于左耳或右耳 |
| 充电工作温度 | 0°C 至 45°C(32°F 至 113°F) |
| 存储温度 | -10°C 至 60°C(14°F 至 140°F) |
| 安全认证 | FCC、CE、加拿大工业部 |
| 保修 | 自购买之日起1年(因地区而异) |
| 清洁 | 用柔软干布擦拭;避免液体 |
| 备件 | 不可用;电池内置 |
| 手册 | 在 notice-facile.com 免费下载PDF |
常见问题 - HK202 ZEB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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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手册 HK202 ZEBRA
Quick Start Guide/快速使用手册

Bluetooth

Contents
Congratulations 2
Your headset 3
Charge it 4
Basics 5
Pair & connect 6
Calls 8
Status light 9
Problems? 10
欢迎使用摩托罗拉HK200/HK202耳机 34
您的耳机 35
为耳机充电 36
基本信息 37
配对与连接 38
通话 40
状态指示灯 41
疑难问题解答 42
安全、监管和法律信息 45
欢迎使用摩托罗拉HK200/HK202耳机
摩托罗拉HK200/HK202耳机旨在为您提供快速连接、清晰通话和持久舒适性。
本手册详细介绍了HK200/HK202的主要功能。我们将用几分钟时间向您一一展示该款耳机的易用功能。
因此,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更多信息
请访问www.motorola.com/support
注意:首次使用耳机前,请仔细阅读本手册尾页(第45页)的重要安全、监管和法律信息。
您的耳机
重要按键和接口

为耳机充电
启动及运行
指示灯
红色/紫色—充电中
蓝色——充电完成
蓝色——充电完成
蓝色——充电完成
蓝色——充电完成
蓝色——充电完成
蓝色——充电完成
蓝色——充电完成
蓝色——充电完成
蓝色——充电完成
蓝色——充电完成

注意:耳机在充电时无法使用。
注意:电池可在其寿命内一直使用。只有回收设施才可以将其取下。任何取下或更换电池的尝试将损坏耳机。
基本信息
耳机启动要点
开机/关机
通过电源开关开启和关闭耳机,如图所示。
佩戴耳机
弯曲耳挂,使其环绕耳朵,如图所示。
请确保扬声器插入您的耳道,麦克风对准您的嘴部。
耳机初设为右耳佩戴。要改为左耳佩戴,只需拔出耳挂,调转方向后重新插入耳机即可,如图所示。

配对与连接
连接与运行
注意:只有英文语音提示
① 关闭之前与耳机配对的所有蓝牙设备。
② 开启手机上的蓝牙功能。
③ 戴好耳机(参见第37页的“佩戴耳机”)。
④ 开启耳机(参见第37页的“开机/关机”)。
指示灯呈蓝色恒亮状态,您将听到“准备配对”。
⑤ 按照语音提示连接手机与耳机。
注意:当提示输入密码时,输入0000。
成功连接后,你将听到“电话连接”提示音,并看到指示灯呈蓝色和紫色快速闪烁。
配对与连接
测试连接
① 戴好耳机。
② 在手机上拨叫一个您想拨打的号码,并按通话/发送键。
如果手机与耳机成功连接,你将从耳机中听到电话铃声。
日常使用时,请确保耳机处于开机状态,并开启手机上的蓝牙功能。耳机和手机将自动连接!
恢复出厂设置
注意:此操作将清除存储在您耳机上的所有配对信息。
① 关闭耳机。
② 长按音量键和通话键,同时开手机电源——等到指示灯呈蓝色恒亮状态。
通话
畅快通话
注意:一些功能依据手机/网络功能而定。
注意:只有英文语音提示
| 要... | |
| 接听来电 | 短按通话键。 |
| 拒绝接听来电 | 长按音量键,直到听到一声提示音。 |
| 拨打语音拨号电话 | 短按通话键,您将听到一声提示音。 |
| 重拨上一个号码 长按通话键直到听到一声提示音。 | |
| 静音或非静音通话 | 长按音量键,直到听到“静音开启”或“静音关闭”。 |
| 结束通话 | 短按通话键。 |
| 接听或拒绝第二个来电 按手机提示操作。 | |
| 调节通话音量 | 按下并松开音量键,直到音量状态达到您想要的水平。 |
状态指示灯
以下提示状态
| 如果指示灯呈... | 您的耳机... |
| 关闭状态 | 关机 |
| 三次蓝色闪烁 | 开启/关闭电源 |
| 蓝色恒亮 | 配对/连接模式 |
| 蓝色/紫色快速闪烁 与手机连接 | |
| 蓝色快速闪烁 | 接听/拨打电话 |
| 蓝色慢速跳动 | 连接(正在通话) |
| 蓝色慢速闪烁 | 待机(未通话——连接到手机) |
| 红色慢速闪烁 | 待机(未连接到手机) |
| 紫色慢速跳动 | 通话静音 |
| 红色恒亮 | 正在与手机连接 |
| 红色快速闪烁 | 电池电量不足 |
注意:耳机处于静止状态20分钟后,指示灯将停止闪烁以节省电量,但耳机仍处于可用状态。
疑难问题解答
我们提供的解决方案
注意:只有英文语音提示
耳机无法进入配对模式
确保以前与耳机配对的设备全部关闭。如果指示灯呈蓝色闪烁状态,先关闭其他设备和耳机,然后重开耳机电源。当指示灯呈蓝色恒亮状态时,您将听到“准备配对”。
搜索时手机找不到耳机
当手机搜索设备时,确保耳机上的指示灯呈蓝色恒亮状态。否则,在开启电源的同时,长按通话键和音量键,直到听到“准备配对”提示音和看到指示灯呈蓝色恒亮状态。
疑难问题解答
耳机无法与手机配对
手机搜索耳机时,如果指示灯不呈蓝色恒亮状态,在开启电源的同时长按通话键和音量键,直到听到“准备配对”提示音并看到指示灯呈蓝色恒亮状态。然后按第38页的配对与连接指示进行操作。
耳机以前可以连接,但现在无法正常工作了
确保在搜索设备时手机上的指示灯呈蓝色恒亮状态。否则,在开启电源的同时长按通话键和音量键,直到听到“准备配对”提示音并看见指示灯呈蓝色恒亮状态。
支持
随时为您提供帮助
如有问题或需要其他帮助,请致电 1-877-MOTOBLU,或访问我们的网站 www.motorola.com/Bluetoothsupport 或 www.motorola.com/bluetoothconnect。
安全、监管和法律信息
欧盟指令符合声明
摩托罗拉特此声明,本产品符合:

- 1999/5/EC指令的基本要求及其相关规定。
- 所有其他欧盟相关指令。

以上是标准产品批准文号的示例。
您可访问 www.motorola.com/rtte 网站查看产品的 “1999/5/EC指令(R&TTE 指令)符合声明”。要查找产品的DoC,请在网站上的“搜索”栏输入产品标签上的“产品批准文号”。
软件版权通告
本手册中所描述的摩托罗拉产品,可能包含存储在半导体存储器或其他介质中的摩托罗拉和第三方版权的软件。美国和其他国家的法律保护摩托罗拉和第三方软件供应商对版权软件的专有权,其中包括分销、复制版权软件的专有权。因此,在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之外,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对摩托罗拉产品中包含的版权软件进行修改、反设计、分销或复制。此外,购买摩托罗拉产品并不意味着直接或默许地获得摩托罗拉或任何第三方软件供应商所拥有的版权、专利权和专利使用权,但产品销售法规定的普通产品、非专有产品以及免版权使用费的特许产品除外。
安全和一般信息
为有效、安全地使用本产品,请在使用前阅读以下重要信息。
认可的附件
使用未经摩托罗拉认可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电池、天线和机壳,可能导致移动设备的射频能暴露量超过指导水平,并导致移动设备的保修失效。有关摩托罗拉认可的附件表,请访问我们的网站 www.motorola.com
电池与充电器
电池、充电器或移动设备上可能包含如下符号:
| 符号 定义 | |
![]() | 后面有重要的安全信息。 |
![]() | 切勿弄湿电池、充电器或移动设备。 |
电池供电配件的使用和安全
- 切勿在低于 -10^ C(14^ F) 或高于 60^ C(140^ F) 的温度下存放或使用电池供电的配件(如蓝牙耳机或其他设备)。
- 切勿在低于 0^ C(32^ F) 或高于 45^ C(113^ F) 的温度下为配件充电。
- 泊车内的温度条件可能超出这一范围,因此不要将配件放在泊车内。
- 切勿将配件置于阳光直射处。
·在高温条件下存放完全充电的配件可能会永久缩短内部电池的使用寿命。 - 在低温条件下电池寿命可能会暂时缩短。
慎用高音量
警告:长时间接触任何来源的高声噪音可能会暂时或永久损伤听力。音量越高,听力受损的速度越快。高声噪音对听力的破坏有时一开始察觉不到,但日积月累会造成严重损伤。为保护您的听力:
- 从低音量开始调节音量控制,并将音量尽量调低。
- 控制戴耳机收听高音量节目的时间。
- 尽可能在背景噪音低的安静环境使用耳机。
- 避免通过调高音量盖住周围噪音。
- 如果你无法听清您旁边的人说话,请调低音量。
如果您感到听觉不适,比如感到耳压或耳胀、耳鸣或讲话声音发闷,请立即停止使用耳机,并尽快就医,检查听力。
驾驶注意事项
驾驶时使用移动设备可能会导致分心。如果您无法集中注意力驾驶,请停止通话。请在驾驶前输入您的目的地和路线信息。请不要在驾驶途中输入数据或编辑短信。驾驶过程中请始终保持目视前方。如果可能,请收听语音“建议路线规划指示”。另外,一些地区可能禁止或限制使用移动设备及其配件设备。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欲了解负责任的驾驶行为,请访问www.motorola.com/callsmart(只提供英文版)
加拿大工业协会声明
设备使用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1)此设备不产生干扰,(2)此设备必须能够接受干扰,包括可能会导致非正常工作的干扰。参见RSS-GEN 7.1.5.
联邦通讯委员会(FCC)声明
以下声明适用于所有获得FCC批准的产品。适用产品都配有FCC标志和/或产品标签上FCC-ID:xxxxxx 格式的FCC ID。
摩托罗拉未批准用户对本设备进行任何修改或改装,任何修改或改装都可能导致用户丧失使用本设备的权利。参见47 CFR Sec 15.21。
本设备符合FCC规定第15条的要求,设备使用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此设备不产生任何有害干扰,(2)此设备必须能够接受干扰,包括可能会导致非正常工作的干扰。参见47 CFR Sec. 15.19(3)。
此设备经过测试,符合B级数字设备标准,符合FCC规定第15条的要求。这些限制标准是为了防止给居民区带来有害干扰。此设备产生、使用并可能放射无线电频率,如不按照标准正常安装使用,可能会对无线电通讯造成有害干扰。然而,无法保证具体安装不产生干扰。如果该设备对无线电或电视接收造成有害干扰,导致必须关闭和重启设备,用户可以尝试以下几种方法避免干扰:
- 调整接收天线方向或者移动接收天线的位置。
- 将该设备远离其他信号接收设备。
- 与其他信号接收设备使用不同电源。
- 与供应商取得联系,或向资深广播电视技术人员咨询。
摩托罗拉在美国和加拿大的有限担保
产品担保范围
除下面列出的例外情况外,摩托罗拉公司保证其移动电话(“产品”)、摩托罗拉品牌或摩托罗拉认可的与这些产品配套使用的附件(“附件”)以及包含在光盘或其他有形介质中与这些产品配套使用的摩托罗拉软件(“软件”)没有材质和做工上的缺陷,在下面内容中列出的使用期内可确保正常使用。本有限保修是消费者的专有权利,适用于消费者在美国或加拿大购买的摩托罗拉新产品、附件和软件,产品附有本书面保修单。
产品和附件
| 担保产品范围 担保期限 | |
| 上述产品和附件(除非另有规定) | 自产品的最初消费购买者购买产品之日起一年内(除非另有规定)。 |
| 装饰性附件和外罩。装饰性外盖、镶嵌物品、PhoneWrap ^TM 外盖和外罩等。 | 有限终身保修。为产品的最初消费购买者提供有限的终身保修。 |
| 单声道耳机。通过有线连接方式传送声音的耳塞头和头戴式耳机。 | 有限终身保修。为产品的最初消费购买者提供有限的终身保修。 |
| 修理或更换过的产品及附件。 | 原始保修期的剩余天数,或自将产品返还给消费者之日起九十(90)天内,以二者中时间长者为准。 |
责任免除(产品及配件):
正常磨损。因正常磨损而需要定期维护、修理和更换的零部件不属于保修范围。电池。只有完全充满电后电量低于额定电量的80%以及有泄露的电池才属于保修范围。滥用和误用。因下列原因引起的瑕疵或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a)操作不当、存储不当、错误使用或滥用、事故或疏忽等导致的损伤,如产品表面的物理损伤(裂纹、划痕等);(b)接触液体、进水、淋雨、极度潮湿或大量出汗、沙尘等、过热、食物等造成的损伤;(c)使用产品或附件用于商业目的或以非正常方式或非正常条件使用产品或附件;或(d)其他不符合摩托罗拉要求的行为。
使用非摩托罗拉产品和附件。因使用非摩托罗拉品牌或授权产品、附件、软件或其他外部设备导致的瑕疵或损伤不属于保修范围。
未经授权的维修或改装。非摩托罗拉或其授权服务中心进行的服务、测试、调节、安装、维护、更改和改装所导致的瑕疵和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
被改动的产品。(a)序列号或日期标签被撕掉、修改或擦涂;(b)封签破裂或有明显篡改痕迹;(c)电路板的序列号不匹配;(d)不合格的或非摩托罗拉提供的外壳或部件,均不属于保修范围。
通讯服务。因通讯服务或信号原因引起的产品、附件或软件瑕疵、损坏或故障不属于保修范围。
软件
| 担保产品范围 | 担保期限 |
| 软件。仅适用于存储软件副本的介质(如CD-ROM、软盘等)的物理瑕疵。 | 自购买之日起九十(90)天。 |
责任免除(软件)
存储在物理介质中的软件 不保证软件能够符合您的要求,也不保证能够与第三方提供的硬件或软件完全兼容;不保证软件产品的运行不受中断或没有错误,也不保证软件产品的所有瑕疵均会被修正。
非以物理介质存储的软件 非以物理介质存储的软件(如从互联网下载的软件等)没有保修。
保修受益人
保修范围仅限于产品的最初消费购买者,不能转让。
摩托罗拉的对策
对于不符合本保修条件的产品、附件或软件,摩托罗拉将根据自己的判断,免费维修、更换或退款。我们可以使用具有等价功能的经过修理的/重新装配的/早期生产的或全新的产品、附件或零部件。我们不负责重新安装此前在您的产品、附件或软件中附带的任何数据、软件、应用程序,包括但不限于通讯录、游戏、铃声等。因此,为避免这些资料、软件和应用程序丢失,请在送修之前进行备份。
如何获取担保服务及其他信息
| 美国 | 所有产品、附件及软件:1-800-331-6456 |
| 加拿大 | 所有产品:1-800-461-4575 |
| TTY | 1-888-390-6456 |
服务人员将告知您如何自费将产品、附件或软件送到摩托罗拉授权修理中心。要获得保修服务,您必须提供:(a)收据复印件、销售单或其他购买证明;(b)关于故障的书面描述;(c)服务供应商的名称(若有);(d)安装服务商的名称和位置(若有);(e)还有最重要的,即您的地址和电话号码。
其他限制
任何默示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对适销性及特定用途的实用性担保,仅限于本有限保修期内,否则,此明示有限保修条款规定的维修、更换或退款是对消费者的唯一补偿,并可取代所有其他明示或默示的担保。在法律允许免除损害赔偿责任的最大范围内,对于由于能够或不能够完全使用产品,配件或软件导致的、或与之相关的超出配件购买价格的损害,任何间接、偶然、特殊或结果性的损害,信息或数据、软件或应用程序损失或其他财务损失,无论是有合同规定或是发生侵权行为(包括疏忽),摩托罗拉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有些州或辖区不允许限制条款或排除间接或结果性的损害,或者不允许限制暗示担保的期限长度,因此上述限制或排除条款可能不适用于您。此担保赋予您特定的合法权利;根据不同的州或辖区,您可能还拥有其他权利。
产品注册
在线产品注册:www.motorola.com/us/productregistration
产品注册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享用摩托罗拉产品,通过注册,我们可以提高保修服务效率,在您的产品需要更新或其他服务时能够尽快与您联系。不在保修期内的产品也可注册。
请保留原始销售收据。要享受摩托罗拉个人通讯产品的保修服务,您需要提供原始日期销售发票的复印件以确认保修状态。
感谢您购买摩托罗拉产品。
出口法律保证
本产品受美国、加拿大出口管理法规制约。美国、加拿大政府可能会限制本产品出口或再出口到某些目的地。详情请垂询美国商务部或加拿大外交与国际贸易部。
关心环境 再生利用
Motorola 产品上的这一标志表明该产品不可与居民生活垃圾一起处理。

手机和配件的回收处理
请勿将手机或电子配件(比如充电器、耳机或电池)与生活垃圾一
同丢弃。请不要对电池或手机进行焚烧处理。当地管理部门应根据国家

收集和回收计划对这些物件进行处理,或将不要的手机或电子配件返还摩托罗拉当地的授权服务中心。有关摩托罗拉批准的全国循环再利用计划和摩托罗拉回收活动的详细情况,请访问:www.motorola.com/recycling
手机包装及产品手册的处理
产品包装和产品手册应按照国家收集和回收要求进行处理。详情请与当地有关部门联系。
Motorola, Inc.
消费者权益办公室
600 N. US Hwy 45
Libertyville, IL 60048
www.motorola.com
注意:不要将配件产品运往以上地址。如果您需要退回产品,以获得修理、更换或保修服务,请与摩托罗拉的客户支持中心联系:
1-877-MOTOBLU(摩托罗拉蓝牙支持)
1-800-331-6456 (美国)
1-888-390-6456(听力有障碍的人士请使用美国TTY/TDD服务)
1-800-461-4575 (加拿大)
400-810-5050(中国大陆地区);(021)38784655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早9:00—晚17:30,热线传真:(010)65668800
若您有意订购摩托罗拉原装配件或手机,请访问www.motostore.com.cn
或致电销售热线:4006-123456
MOTOROLA和专门设计的M标志均已在美国专利与商标局注册。蓝牙商标的所有权归其所有者,摩托罗拉公司经授权后可以使用。其他所有产品或服务名称的所有权均归其各自所有者。
© 2010 Motorola, Inc. 保留所有权利。
蓝牙 QD ID: B016455
手册编号:68003561038
台湾 886-2-2705-1811
香港 852-25063888
澳大利亚 1300 138823
新西兰 0588 668 676
印度尼西亚 021 5754533
越南 04 9331080/08 9144146

Motorola产品上的这一标志表明不可将该产品同家庭生活垃圾一起处理。请勿将移动电话或电子配件,如充电器或耳机和生活垃圾一起处理。
以下声明表与标识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声明表与标识中所列内容适用于本电子信息产品。
| 部件名称 | 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 | |||||
| 铅(Pb) | 汞(Hg) | 镉(Cd) | 六价铬(Cr6+) | 多溴联苯(PBB) | 多溴二苯醚(PBDE) | |
| ○:表示该有毒有害物质在该部件所有均质材料中的含量均在SJ/T 11363-2006 标准规定的限量要求以下。×:表示该有毒有害物质至少在该部件的某一均质材料中的含量超出SJ/T 11363-2006标准规定的限量要求。 | ||||||
| 手机 | x | o | o | o | o | o |
| 电池 | x | o | o | o | o | o |
| 配件 | x | o | o | o | o | o |
以下2种符号表示本产品可再生利用,数字表明上述电子信息产品的环境友好使用期限。
手机和配件(电池除外)
电池


以下符号表示该产品可再生利用,无有害成分。

目錄
歡迎使用摩托羅拉HK200/HK202耳機 65
您的耳機 66
爲耳機充電 67
基本資訊 68
配對與連接 69
通話 71
狀態指示燈 72
疑難排解 73
安全、監管和法律資訊 76
歡迎使用摩托羅拉HK200/HK202耳機
摩托羅拉HK200/HK202耳機旨在為您提供快速連接、清晰通話和持久舒適性。
本手冊詳細介紹了HK200/HK202的主要功能。我們將用幾分鐘時間向您一一展示該款耳機的易用功能。
因此,請仔細閱讀以下內容。
更多資訊
請瀏覽www.motorola.com/support
注意:在首次使用耳機前,請仔細閱讀本手冊尾頁(第76頁)的重要安全、監管和法律資訊。
您的耳機
重要按鍵和連接埠

為耳機充電
啟動及運行
指示燈
紅色/紫色—充電中
藍色——充電完成

注意:耳機在充電時無法使用。
注意:電池可在其壽命內一直使用。只有回收設施才可以將其取下。任何取下或更換電池的嘗試將損壞耳機。
基本資訊
耳機啟用要點
開機/關機
通過電源開關開啓和關閉耳機,如圖所示。
佩戴耳機
彎曲耳掛,使其環繞耳朵,如圖所示。
請確保擴音器插入您的耳道,麥克風對準您的嘴部。
耳機初設為右耳佩戴。要改為左耳佩戴,只需拔出耳掛,調轉方向後重新插入耳機即可,如圖所示。

配對與連接
連接與運行
注意:只有英文語音提示
① 關閉之前與耳機配對的所有藍牙裝置。
② 開啟話機上的藍牙功能。
③ 戴好耳機(參見第68頁的“佩戴耳機”)。
④ 開啟耳機(參見第68頁的“開機/關機”)。
指示燈呈藍色恆亮狀態,您將聽到“準備配對”。
⑤ 按照語音提示連接話機與耳機。
注意:提示輸入密碼時,請輸入0000。
成功連接後,你將聽到“電話連接”提示音,並看到指示燈呈藍色和紫色快速閃爍。
配對與連接
測試連接
① 戴好耳機。
② 在話機上撥叫一個您想撥出的號碼,並按通話/傳送鍵。
如果話機與耳機成功連接,你將從耳機中聽到電話鈴聲。
日常使用時,請確保耳機處於開機狀態,並開啟話機上的藍牙功能。耳機和話機將自動連接!
恢復出廠設定
注意:此操作將清除存儲在您耳機上的所有配對資訊。
① 關閉耳機。
②長按音量鍵和通話鍵,同時開話機電源——等到指示燈呈藍色恆亮狀態。
通話
暢快通話
注意:一些功能依據話機/網路功能而定。
注意:只有英文語音提示
| 要... | |
| 接聽來電 | 短按通話鍵。 |
| 拒絕接聽來電 | 長按音量鍵,直到聽到一聲提示音。 |
| 撥出語音撥號電話 | 短按通話鍵,您將聽到一聲提示音。 |
| 重撥上一個號碼 長按通話鍵直到聽到一聲提示音。 | |
| 靜音或非靜音通話 | 長按音量鍵,直到聽到“靜音開啟”或“靜音關閉”。 |
| 結束通話 | 短按通話鍵。 |
| 接聽或拒絕第二個來電 按話機提示操作。 | |
| 調節通話音量 | 按下並鬆開音量鍵,直到音量狀態達到您想要的水準。 |
狀態指示燈
瞭解您的耳機
| 如果指示燈呈... | 您的耳機... |
| 關閉狀態 | 關機 |
| 三次藍色閃爍 | 開啟/關閉電源 |
| 藍色恆亮 | 配對/連接模式 |
| 藍色/紫色快速閃爍 與話機連接 | |
| 藍色快速閃爍 | 接聽/撥出電話 |
| 藍色慢速跳動 | 連接(正在通話) |
| 藍色慢速閃爍 | 待機(未通話——連接到話機) |
| 紅色慢速閃爍 | 待機(未連接到話機) |
| 紫色慢速跳動 | 通話靜音 |
| 紅色恆亮 | 正在與話機連接 |
| 紅色快速閃爍 | 電池電量不足 |
注意:耳機處於靜止狀態20分鐘後,指示燈將停止閃爍以節省電量,但耳機仍處於可用狀態。
疑難排解
我們提供的解決方案
注意:只有英文語音提示。
耳機無法進入配對模式
確保以前與耳機配對的裝置全部關閉。如果指示燈呈藍色閃爍狀態,先關閉其他裝置和耳機,然後重開耳機電源。當指示燈呈藍色恆亮狀態時,您將聽到“準備配對”。
搜索時話機找不到耳機
當話機搜索裝置時,確保耳機上的指示燈呈藍色恆亮狀態。否則,在開啟電源的同時,長按通話鍵和音量鍵,直到聽到“準備配對”提示音和看到指示燈呈藍色恆亮狀態。
疑難排解
耳機無法與話機配對
話機搜索耳機時,如果指示燈不呈藍色恆亮狀態,在開啟電源的同時長按通話鍵和音量鍵,直到聽到“準備配對”提示音並看到指示燈呈藍色恆亮狀態。然後按第69頁的配對與連接指示進行操作。
耳機以前可以連接,但現在無法正常工作了
確保在搜索裝置時話機上的指示燈呈藍色恆亮狀態。否則,在開啟電源的同時長按通話鍵和音量鍵,直到聽到“準備配對”提示音並看見指示燈呈藍色恆亮狀態。
支援
隨時為您提供幫助
如有問題或需要其他幫助,請致電 1-877-MOTOBLU,或瀏覽我們的網站 www.motorola.com/Bluetoothsupport或www.motorola.com/bluetoothconnect。
安全、監管和法律資訊
歐盟指令符合聲明
摩托羅拉特此聲明,本產品符合:

- 1999/5/EC指令的基本要求及其相關規定。
- 所有其他歐盟相關指令。

以上是標準產品批准文號的示例。
您可瀏覽 www.motorola.com/rtte 網站查看產品的 “1999/5/EC指令(R&TTE指令)符合聲明”。要搜尋產品的符合聲明,請在網站上的 “搜索” 欄入產品標籤上的 “產品批准文號”。
軟體版權通告
本手冊中所描述的摩托羅拉產品,可能包含存儲在半導體記憶體或其他介質中的摩托羅拉和第三方版權的軟體。美國和其他國家的法律保護摩托羅拉和第三方軟體供應商對版權軟體的專有權,其中包括分銷、複製版權軟體的專有權。因此,在法律規定允許的範圍之外,不允許以任何方式對摩托羅拉產品中包含的版權軟體進行修改、反設計、分銷或複製。此外,購買摩托羅拉產品並不意味著直接或默許地獲得摩托羅拉或任何第三方軟體供應商所擁有的版權、專利權和專利使用權,但產品銷售法規定的普通產品、非專有產品以及免版權使用費的特許產品除外。
安全和一般資訊
為有效、安全地使用本產品,請在使用前閱讀以下重要資訊。
認可的附件
使用未經摩托羅拉認可的附件,包括(但不限於)電池、天線和機殼,可能導致移動裝置的射頻能暴露量超過指導水準,並導致移動裝置的保修失效。有關摩托羅拉認可的附件表,請瀏覽我們的網站 www.motorola.com。
電池與充電器
電池、充電器或移動裝置上可能包含如下符號:
| 符號 定義 | |
![]() | 後面有重要的安全資訊。 |
![]() | 切勿弄濕電池、充電器或移動裝置。 |
電池供電配件的使用和安全
- 切勿在低於 -10^ C(14^ F) 或高於 60^ C(140^ F) 的溫度下存放或使用電池供電的配件(如藍牙耳機或其他裝置)。
- 切勿在低於 0^ C(32^ F) 或高於 45^ C(113^ F) 的溫度下為配件充電。
- 泊車內的溫度條件可能超出這一範圍,因此不要將配件放在泊車內。
- 切勿將配件置於陽光直射處。
·在高溫條件下存放完全充電的配件可能會永久縮短內部電池的使用壽命。 - 在低溫條件下電池壽命可能會暫時縮短。
慎用高音量
警告:長時間接觸任何來源的高聲噪音可能會暫時或永久損傷聽力。音量越高,聽力受損的速度越快。高聲噪音對聽力的破壞有時一開始察覺不到,但日積月累會造成嚴重損傷。為保護您的聽力:
·從低音量開始調節音量控制,並將音量儘量調低。
- 控制戴耳機收聽高音量節目的時間。
- 盡可能在背景噪音低的安靜環境使用耳機。
- 避免通過調高音量蓋住周圍噪音。
- 如果你無法聽清您旁邊的人說話,請調低音量。
如果您感到聽覺不適,比如感到耳壓或耳脹、耳鳴或講話聲音發悶,請立即停止使用耳機,並儘快就醫,檢查聽力。
駕駛注意事項
駕駛時使用移動裝置可能會導致分心。如果您無法集中注意力駕駛,請停止通話。請在駕駛前輸入您的目的地和路線資訊。請不要在駕駛途中輸入資料或編輯短信。駕駛過程中請始終保持目視前方。如果可能,請收聽語音“建議路線規劃指示”。另外,一些地區可能禁止或限制使用移動裝置及其配件裝置。請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欲瞭解負責任的駕駛行為,請瀏覽www.motorola.com/callsmart(只提供英文版)
加拿大工業協會聲明
裝置使用必須符合以下兩個條件:(1)此裝置不產生干擾,(2)此裝置必須能夠接受干擾,包括可能會導致非正常工作的干擾。參見RSSGEN7.1.5.
聯邦通訊委員會(FCC)聲明
以下聲明適用於所有獲得FCC批准的產品。適用產品都配有FCC標誌和/或產品標籤上FCC-ID:xxxxxx 格式的FCC ID。
摩托羅拉未批准用戶對本裝置進行任何修改或改裝,任何修改或改裝都可能導致用戶喪失使用本裝置的權利。參見47 CFR Sec 15.21。
本裝置符合FCC規定第15條的要求,裝置使用必須符合以下兩個條件:
(1)此裝置不產生任何有害干擾;(2)此裝置必須能夠接受干擾,包括可能會導致非正常工作的干擾。參見47 CFR sec. 15.19(3)。
此裝置經過測試,符合B級數位裝置標準,符合FCC規定第15條的要求。這些限制標準是為了防止給居民區備有來有害干擾。此裝置產生、使用並可能放射射頻能量,如不按要求准正常安裝使用,可能會對無線電通訊造成有害干擾。然而,無法保證具體安裝不產生干擾。如果該裝置對無線電或電視接收造成有害干擾,導致必須關閉和重啟裝置,用戶可以嘗試以下幾種方法避免干擾:
- 調整接收天線方向或者移動接收天線的位置。
- 將該裝置遠離其他信號接收裝置。
- 與其他信號接收裝置使用不同電源。
• 與供應商取得聯繫,或向資深廣播電視技術人員諮詢。
摩托羅拉在美國和加拿大的有限擔保
產品擔保範圍
除下面列出的例外情況外,摩托羅拉公司保證其行動話機(“產品”)、摩托羅拉品牌或摩托羅拉認可的與這些產品配套使用的附件(“附件”)以及包含在光碟或其他有形介質中、與這些產品配套使用的摩托羅拉軟體(“軟體”)沒有材質和做工上的缺陷,在下面內容中列出的使用期內可確保正常使用。本有限保修是消費者的專有權利,適用于消費者在美國或加拿大購買的摩托羅拉新產品、附件和軟體,產品附有本書面保修單。
產品和附件
| 擔保產品範圍 擔保期限 | |
| 上述產品和附件(除非另有規定) | 自產品的最初消費購買者購買產品之日起一年內(除非另有規定)。 |
| 裝飾性附件和外罩。裝飾性外蓋、鑲嵌物品、PhoneWrapTM 外蓋和外罩等。 | 有限終身保修。為產品的最初消費購買者提供有限的終身保修。 |
| 單聲道耳機。通過有線連接方式傳送聲音的耳塞頭和頭戴式耳機。 | 有限終身保修。為產品的最初消費購買者提供有限的終身保修。 |
| 修理或更換過的產品及附件。 | 原始保修期的剩餘天數,或自將產品返還給消費者之日起九十(90)天內,以二者中時間長者為准。 |
責任免除(產品及配件):
正常磨損。因正常磨損而需要定期維護、修理和更換的零部件不屬於保修範圍。
電池。只有完全充滿電後電量低於額定電量的80%以及有洩露的電池才屬於保修範圍。
濫用和誤用。因下列原因引起的瑕疵或損壞,不屬於保修範圍:(a)操作不當、存儲不當、錯誤使用或濫用、事故或疏忽等導致的損傷,如產品表面的物理損傷(裂紋、劃痕等);(b)接觸液體、進水、淋雨、極度潮濕或大量出汗、沙塵等、過熱、食物等造成的損傷;(c)使用產品或附件用於商業目的或以非正常方式或非正常條件使用產品或附件;或(d)其他不符合摩托羅拉要求的行為。
使用非摩托羅拉產品和附件。因使用非摩托羅拉品牌或授權產品、附件、軟體或其他外部裝置導致的瑕疵或損傷不屬於保修範圍。
未經授權的維修或改裝。非摩托羅拉或其授權服務中心進行的服務、測試、調節、安裝、維護、修改和改裝所導致的瑕疵和損壞,不屬於保修範圍。
被改動的產品。(a)序列號或日期標籤被撕掉、修改或擦塗;(b)封簽破裂或有明顯篡改痕跡;(c)電路板的序列號不配對;(d)不合格的或非摩托羅拉提供的外殼或部件,均不屬於保修範圍。
通訊服務。因通訊服務或信號原因引起的產品、附件或軟體瑕疵、損壞或故障不屬於保修範圍。
軟體
| 擔保產品範圍 擔保期限 | |
| 軟體。僅適用於存儲軟體副本的介質(如CD-ROM、軟碟等)的物理瑕疵。 | 自購買之日起九十(90)天。 |
責任免除(軟體)
存儲在物理介質中的軟體。不保證軟體能夠符合您的要求,也不保證能夠與第三方提供的硬體或軟體完全相容;不保證軟體產品的運行不受中斷或沒有錯誤,也不保證軟體產品的所有瑕疵均會被修正。
非以物理介質存儲的軟體。非以物理介質存儲的軟體(如從互聯網下載的軟體等)沒有保修。
保修受益人
保修範圍僅限於產品的最初消費購買者,不能轉讓。
摩托羅拉的對策
對於不符合本保修條件的產品、附件或軟體,摩托羅拉將根據自己的判斷,免費維修、更換或退款。我們可以使用具有等價功能的經過修理的/重新裝配的/早期生產的或全新的產品、附件或零部件。我們不負責重新安裝此前在您的產品、附件或軟體中附備有的任何資料、軟體、應用程式,包括但不限於通訊錄、遊戲、鈴聲等。因此,為避免這些資料、軟體和應用程式丟失,請在送修之前進行備份。
如何獲取擔保服務及其他資訊
| 美國 | 所有產品、附件及軟體:1-800-331-6456 |
| 加拿大 | 所有產品:1-800-461-4575 |
| TTY | 1-888-390-6456 |
服務人員將告知您如何自費將產品、附件或軟體送到摩托羅拉授權修理中心。要獲得保修服務,您必須提供:(a)收據影本、銷售單或其他購買證明;(b)關於故障的書面描述;(c)服務供應商的名稱(若有);(d)安裝服務商的名稱和位置(若有);(e)還有最重要的,即您的地址和電話號碼。
其他限制
任何默示的擔保,包括但不限於對適銷性及特定用途的實用性擔保,僅限於本有限保修期內,否則,此明示有限保修條款規定的維修、更換或退款是對消費者的惟一補償,並可取代所有其他明示或默示的擔保。在法律允許免除損害賠償責任的最大範圍內,對於由於能夠或不能夠完全使用產品,配件或軟體導致的、或與之相關的超出配件購買價格的損害,任何間接、偶然、特殊或結果性的損害,資訊或資料、軟體或應用程式損失或其他財務損失,無論是有合同規定或是發生侵權行為(包括疏忽),摩托羅拉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有些州或轄區不允許限制條款或排除間接或結果性的損害,或者不允許限制暗示擔保的期限長度,因此上述限制或排除條款可能不適用於您。此擔保賦予您特定的合法權利;根據不同的州或轄區,您可能還擁有其他權利。
產品註冊
產品註冊能夠幫助您更好地享用摩托羅拉產品,通過註冊,我們可以提高保修服務效率,在您的產品需要更新或其他服務時能夠儘快與您聯繫。不在保修期內的產品也可註冊。
請保留原始銷售收據。要享受摩托羅拉個人通訊產品的保修服務,您需要提供原始日期銷售發票的影本以確認保修狀態。感謝您購買摩托羅拉產品。
感謝您購買摩托羅拉產品。
出口法律保證
本產品受美國、加拿大出口管理法規制約。美國、加拿大政府可能會限制本產品出口或再出口到某些目的地。詳情請垂詢美國商務部或加拿大外交與國際貿易部。
關心環境 再生利用
Motorola 產品上的這一標誌表明該產品不可與居民生活垃圾一起處理。

話機和配件的回收處理

請勿將話機或電子配件(比如充電器、耳機或電池)與生活垃圾一
同丟棄。請不要對電池或話機進行焚燒處理。當地管理部門應根據國家
收集和回收計畫對這些物件進行處理,或將不要的話機或電子配件返還摩托羅拉當地的授權服務中心。有關摩托羅拉批准的全國迴圈再利用計畫和摩托羅拉回收活動的詳細情況,請瀏覽:www.motorola.com/recycling
話機包裝及產品手冊的處理
產品包裝和產品手冊應按照國家收集和回收要求進行處理。詳情請與當地有關部門聯繫。
Motorola, Inc.
消費者權益辦公室
600 N. US Hwy 45
Libertyville, IL 60048
www.motorola.com
注意:不要將配件產品運往以上地址。如果您需要退回產品,以獲得修理、更換或保修服務,請與摩托羅拉的客戶支援中心聯繫:
1-877-MOTOBLU (摩托羅拉藍牙支援)
1-800-331-6456 (美國)
1-888-390-6456 (聽力有障礙的人士請使用美國TTY/TDD服務)
1-800-461-4575 (加拿大)
400-810-5050(中國大陸地區)
886-2-2705-1811 (台灣)
852-2506-3888 (香港)
MOTOROLA和專門設計的M標誌均已在美國專利與商標局註冊。藍牙商標的所有權歸其所有者,摩托羅拉公司經授權後可以使用。其他所有產品或服務名稱的所有權均歸其各自所有者。
© 2010 Motorola, Inc. 保留所有權利。
蓝牙 QD ID: B016455
手冊編號:68003561038
澳洲 1300 138823
新西蘭 0588 668 676
印尼 021 5754533
越南 04 9331080/08 9144146

Motorola產品上的這一標誌表明不可將該產品同家居垃圾一起處理。請勿將行動話機或電子配件,如充電器或耳機和家居垃圾一起處理。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經型號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加大功率或變更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
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信;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應立即停用,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信,指依電信法規定作業之無線電通信。
低功率射頻電機須忍受合法通信或工業、科學及醫療用電波輻射性電機設備之干擾。
www.motorol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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