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EL RTS2011LC - 硬件冷却系统

RTS2011LC - 硬件冷却系统 INTEL - 免费用户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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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ice INTEL RTS2011LC - page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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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手册 RTS2011LC INTEL

安裝盒裝散熱解決方案和處理器前,請先考慮安裝注意事項(http://support.intel.com/support/processors)中的整合問題。手冊中的圖像僅供展示。實際元件的樣式可能有所不同。

重要!裝上處理器散熱解決方案前,需要一個附於主機板下方的「結合背板」(UBP)。UBP會隨附於主機板中,也可能已經預先裝上。若您的系統沒有UBP,

「請勿」嘗試使用盒裝處理器散熱解決方案。請聯絡您的主機板製造商更換主機板。

重要!請務必先將每個散熱器固定螺絲都部份地鎖入,然後再栓緊所有的螺絲。

安装盒装散热解决方案和处理器之前,请考虑站点 http://support.intel.com/support/processors 上所提供安装注释中所列的集成事项。本手册所含各图仅用于示意的目的。实际的组件外观可能有所不同。

重要!处理器散热解决方案要求使用统一背板(UBP),安装散热解决方案之前,此背板附在主板的下面。此UBP将随主板一起提供,也可能以预装方式提供。如果您的系统未随带UBP,切勿尝试使用盒装处理器散热解决方案。请与您的主板制造商联系,以进行调换。

重要!请务必在把所有螺丝都部分地拧入后再拧紧各个散热器固定螺丝。

備註:安裝說明不屬於三年有限售後保證的一部份。

注:安装说明并非三年有限质保之一部分。

关于符合中国《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的声明

Intel謹向原封包裝的「本產品」(在此定義為散熱解決方案)之購買人(稱為「原購買人」)以及原購買人建造的包含本產品之電腦系統的購買人(下稱「原系統顧客」)保證:「本產品」若在正常使用和正確安裝的情況之下,絕無任何材料和工藝上的瑕疵,且原廠密封包裝內的「本產品」,將自購買日起三(3)年之内完全符合Intel所公布的現用規格。本「有限售後保證」僅當以Intel微處理器對「本產品」加以評估之後方能生效,而上述三(3)年保證期始於原購買人購買原封包裝的本產品之日或原系統顧客購買包含本產品的電腦系統之日。若此「有限售後保證」保證之本產品在保證期限內未能符合上述保證條件,Intel將有權決定:

利用硬體及/或軟體修理「本產品」;或者

以其他產品更換「本產品」;或者在 Intel 無法修理或更換產品時,

根據本「有限售後保證」條款向 Intel 要求售後保證服務當時的現值退還「本產品」。

本「有限售後保證」以及任何適用州立、聯邦、省立或當地法律規定之下的任何暗示性 保證、僅適用於作為「本產品」原購買人的您本人或包含本產品的電腦系統之原購買人,並且僅在該原購買人擁有本產品期間有效。倘若原系統顧客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轉讓包含本產品之電腦系統,本保證即告終止。

警告:更改時脈頻率和/或電壓可能會:(i) 減少系統穩定性以及系統和處理器的使用年限;(ii) 造成處理器和其他系統元件故障;(iii) 造成系統效能降低;(iv) 造成額外熱度或其他損壞;以及 (v) 影響系統資料完整性。Intel 並未測試且不保證處理器在其規格以外的操作。有關記憶體針對任何特定用途(包括搭配更改的時脈頻率和/或電壓時)之適用性,Intel 概不負責。

有限售後保證適用範圍

Intel 並不保證「本產品」在設計上完全沒有所稱「勘誤」的瑕疵或錯誤。歡迎索取參閱 目前提供的問題特徵說明勘誤表。再者,本「有限售後保證」並不涵蓋下列幾項:

  • 由於修理或更換「本產品」而產生的任何花費,包括人工、安裝或您所導致的其他開銷,且特別是與取下或更換焊接或永久附加在任何印刷電路板之上的任何產品的任何花費;或者
    由於包括意外、電力故障問題、異常的電氣、機械或環境狀況的外在因素,未根據產品使用說明的不當使用、濫用、疏失、改裝、修理、不當的安裝或不當的測試,而對「本產品」造成損壞;或者

- 未依照 Intel 所公布的現用規格而將任何產品加以修改或操作,或是將原產品識別標誌(商標或序號)撕下、變造或銷毀。

如何取得售後保證服務

若要取得「本產品」的售後保證服務(無論是原封包裝購買的產品還是包含在電腦系統內的產品),請根據指示向您的原購買地洽詢或與 Intel 取得聯繫。

若要向 Intel 要求售後保證服務,您必須在保證期限之內在正常營業時間(當地時間,但例假日除外)與您當地的「Intel 客戶支援中心」(ICS) 聯絡,並將「本產品」退還給指定的「客戶支援中心」。(請參看封底載列的當地「客戶支援中心」聯絡方法。)請先備妥下列資料:(1) 您的姓名、郵寄地址、電子郵件位址以及電話號碼;(2) 「本產品」的購買證明;(3) 「本產品」機型名稱和識別標誌;(4) 關於電腦系統的說明(若適用),包括品牌和型號;以及 (5) 有關故障或問題的詳細說明。根據問題的本質而定,「客戶支援中心」代表可能會要求您提供額外的資訊。

在「客戶支援中心」確認您的產品仍在維修保固期間內之後,「客戶支援中心」會給您一個退貨授權(RMA)號碼,並指示您如何將產品退回指定的「客戶支援中心」。將產品退回「客戶支援中心」時,必須將RMA號碼標示在外包裝上。Intel不受理外包裝上沒有標示RMA號碼,或標示無效RMA號碼的退回產品。請務必將退回產品以原包裝或同等的包裝方式運送到指定的「客戶支援中心」,您必須預付運費,同時自負運送時損壞或遺失的風險。如果您的產品不是向貴國/區域的授權經銷商購買,要求維修保固服務時,可能需要支付運費及(或)處理費。(有關國家/區域的定義,請聯絡您的區域「客戶支援中心」,或請造訪www.intel.com/support。)

Intel 有權選擇在適當的情況之下,以全新或翻新的產品或組件來修理或更換「本產品」。Intel 的「客戶支援中心」收到退還的產品之後,在合理的時限之內,將已付運費的修理或更換產品送還給您。「客戶支援中心」收到的退還產品將成為 Intel 的財產。根據本書面售後保證,更換產品將享有九十 (90) 天的售後保證期限或仍適用原售後保證期限,以兩者中較長的效期為準,並受相同的限制與排除條款的約束。如果 Intel 決定更換「本產品」,將不會延長更換產品的「有限售後保證」期限。

售後保證限制與排除條款

本售後保證將取代「本產品」的其他所有擔保,且INTEL否認其他所有無論明示或暗示性的保證,包括但不限於適銷性、符合特定目的、不侵權、進行交易買賣與商業慣列的暗示性保證。某些州(或行政轄區)並不允許排除暗示性保證,因此您可能無需受到本限制條款的約束。所有明示與暗示的保證

僅限於在本「有限售後保證」的期限之內有效。保證期限之後將無任何保證適用。某些州(或行政轄區)並不允許對暗示性保證的有效期限加以限制,因此您可能無需受到本限制條款的約束。

責任限制

根據本售後保證或無論暗示或明示的其他任何保證之規定,INTEL 的全部責任僅限於前文中所述之修理、更換或退款。這些是違反擔保條件之唯一且獨有的補救辦法。在合法的最大限度之下,無論是由於任何違反擔保條件的情況,或根據其任何法律理論之規定,對於任何直接、特殊、偶發或後續性的損壞(包括但不限於商業利益、服務中斷、商業信譽所導致的損失、設備與財產的損壞或更換,以及為了恢復、重新編程或再製包含「本產品」的系統中儲存或使用的任何程式或資料而產生的任何花費),即使 INTEL 事先已被告知此類損壞的可能性,INTEL 概不負責。某些州並不允排除或限制偶發或後續性的損壞賠償,因此您可能無需受到上述限制或排除條款的約束。

本「有限售後保證」賦予您某些特定的合法權利,且根據各州或行政轄區之不同法規,您還可能享有其他的權利。

根據本「有限售後保證」所引發的或其相關的任何及所有爭議,皆應接受下列法庭的裁決,並應受下列法律規定之約束:對於美國、加拿大、北美和南美洲地區,應為美國加州聖塔克拉拉縣法庭,且應適用德拉瓦州法律。對於亞太地區(中國大陸除外),應為新加坡法庭,且應適用新加坡法律。對於歐洲及世界其他地區,應為倫敦法庭,且應適用英國及威爾斯等地的法律。

一旦本「有限售後保證」英文版與其他任何譯文版本(簡體中文版除外)產生任何抵觸,則應以英文版為依據標準。

有限质保条款

仅适用于在中国大陆销售之英特尔®散热装置英特尔有限公司 (Intel Semiconductor Ltd.)(下称“英特尔”)向原始包装产品(指英特尔®散热装置)之购买者(原始购买者)以及包含本产品并由原始购买者组装的计算机系统的购买者(原始系统购买者)担保:本产品如正确安装和使用,三(3)年(下称“质保期”)内将不存在材料和工艺上之缺陷,且实质性符合英特尔公开的产品规格。对于原始购买者来说,该质保期起始于原始包装产品购买日,对于原始系统购买者来说,该质保期起始于包含该产品的计算机系统的购买日,以原始正式销售发票为据(不论该产品是作为组件而

单独购买,或是作为计算机系统的一部分购买),并包括任何及所有更换产品的质保期。在任何情况下,产品及其更换产品的质保期总计不超过三(3)年。

第一年有限质保

若在本有效质保下的产品自购买日起12个月内不符合本有限质保条款之规定而无法正常工作,如您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产品无法正常工作发生在上述12个月之内,原产品将被更换为功能上相同或实质上等同的新产品(下称“第一次更换”)。若第一次更换后的产品自更换之日起12个月内不符合本有限质保条款之规定而无法正常工作,如您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产品无法正常工作发生于上述第一次更换的12个月内,该产品将更换为功能上相同或实质上等同的新产品(下称“第二次更换”)。若第二次更换的产品在第二次更换后起12个月内不符合本有限质保条款之规定而无法正常工作,如您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产品无法正常工作发生于上述第二次更换的12个月内,您将被退还产品原始正式发票上记载之购买价款(不包括税赋、运费、发票上记载的处理费或类似费用)。

您必须在上述期间内主张第一年质保服务。如您在质保期第一年后要求第一年质保服务,您必须提供充足证据证明产品无法正常工作发生于上述期间内。

如产品无法正常工作发生于有限质保期的第一年内,上述救济措施是您唯一的和全部的救济措施。

剩余期间有限质保

如在本有限质保条款下之产品于在三年质保期的剩余期间内(下称“剩余质保期”)不符合本有限质保条款之规定而无法正常工作,英特尔可选择:

通过硬件和/或软件修理该产品;或

以另一产品更换该产品;或

在英特尔不能修理或更换该产品的情况下,向您退还您根据本有限质保条款主张质保服务 当时与该产品价值等值之金额。

如英特尔认为适当,其可以选择用全新或翻修的产品或者部件更换或修理产品。此类更换之产品或部件同样受本有限质保条款所涵盖,并在九十日内或者本有限质保条款的剩余期限内(以较长时间者为准)受相同之限制和免责条款约束。产品或部件之更换不延长有限质保期。剩余质保期将按比例计算,取决

于截至您主张质保服务时,您拥有产品(包括任何有限质保期第一年内所更换之产品)的时间。

如产品无法正常工作发生于剩余质保期内,上述救济措施是您唯一的和全部的救济措施。

警告:更改时钟频率和/或电压可:(i)降低系统可靠性并缩短系统和处理器的使用寿命;(ii)导致处理器及其它系统组件发生故障;(iii)导致系统性能下降;(iv)导致过量发热或其它损害;并且(v)影响系统数据完整性。英特尔尚未对处理器在其规格以外的操作进行测试,因此不提供任何担保。有关处理器针对任何特定用途的适用性,包括用于更改时钟频率和/或电压的应用场合,英特尔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有限质保的一般性条款

英特尔需要合理期间修理产品、更换产品或退款;英特尔在其客户支持中心收到您退还的产品后需要在一段的合理时间内自行承担费用寄回修理或者更换的产品。质保期内提供的任何更换产品属于上述有限质保条款质保范围,并受相同的限制和免责条款约束。您退还之产品一经英特尔接收即属于英特尔之财产。

本有限质保及任何由中国大陆法律法规规定可能存在的默示担保,您只有作为本产品或含本产品之计算机系统的原始购买者方可享有,并且只在您拥有该产品期间内有效。如原始系统购买者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产品或含该产品之计算机系统,则本有限质保即告终止。

有限质保范围

本有限质保条款仅在中国大陆有效。若您已收到退还价款或本有限质保期届满,本有限质保条款项下之任何权利将随之终止。

英特尔并不保证本产品不存在设计上的缺陷或称为“勘误”(Errata)之误差。如有要求可向您提供当前业已识别之勘误。本有限质保条款的保障范围不包括与修理、更换相关的包括劳动力,安装的费用,以及其他因您而引起的费用,特别是因移除或更换已焊接或用其他方法永久固定于您的集成电路板上的产品所发生的费用。

本有限质保条款的不适用于因外在因素造成的损坏,包括但不限于意外事故、电力故障、异常供电、机械或者环境情形下之使用、未按产品使用指示之使用、不当使用、疏忽、改装、由未经英特尔授权之修理人修理、不当安

装、不当测试、不可抗力、使用盗版软件、感染计算机病毒或由未经英特尔适当授权的维修商不当处理。

下列情况下本有限质保条款不适用:(1)缺少原始正式发票或无效三包凭证,能提供足够证据的除外;(2)未经授权之更换、伪造或者其它与三包凭证或发票有关之欺诈行为;(3)无能够表明生产商姓名、地址、生产日期及产品质量保证书之有关资料或文件;(4)主张质保服务产品之序列号与原始三包凭证或发票上的资料不一致。

三包凭证

您必须在销售商处获得并且保存产品的原始三包凭证作为您购买产品的证据。销售商应当填写该三包凭证,加盖其公章并且在您购买产品时提供给您。您必须保留销售商提供的原始正式发票,当您主张质保服务时凭此发票连同三包凭证一起作为购买产品的凭证。原始正式发票必须涵盖法律要求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产品序列号、购买日期、购买价格,并加盖销售商印章。质保期内如发生任何更换或退款情形,产品销售商或英特尔客户服务代表(视情形而定)将会更新您的三包凭证。

如何获得质保服务

有限质保第一年内如需获得质保服务,请携带原始发票以及三包凭证并根据其指示与原始销售商联系。如原始销售商已停业或质保期第一年已届满,为获得英特尔质保服务,您必须将产品(指英特尔®散热装置)退还至指定的英特尔客户支持中心。在您退还产品之前,请在质保期内,于节假日除外的正常上班时间(当地时间),拨打800-820-1100与英特尔客户支持中心就中国大陆销售之产品进行联系并将产品(盒装英特尔®处理器及附带之散热装置)返还于指定的英特尔客户服务中心。致电时请准备提供下列资料:(1)您的姓名、邮寄地址,电子信箱和电话号码;(2)购买凭证,包括原始发票和原始三包凭证;(3)产品上注明的产品标识号;(4)在可以的情况下,计算机系统情况,包括品牌和型号;以及(5)故障情况。英特尔客户服务代表可能会根据故障性质要求您提供其他资料。

如英特尔客户支持中心确认产品符合质保服务之要求,您将获得一个退还确认号(“确认号”)以及被指示将产品返还于指定的英特尔客户支持中心。当您将产品退还至指定的英特尔客户支持中心时,您必须在外包装上写明确认号。英特尔将不接受任何无确认号或包含无效确认号的退还产品。退还的产品须用原始包装或同等包装,交付指定的英特尔客户支持中心,并由您承担运输过程中损坏或丢失的风险。本有限质保条款承诺之服务将由英特尔或英特尔授权代表履行。如果您索取质保服务的产品不是通

过贵国/地区的授权经销商销售的,可能会收取运费和/或处理费。(有关国家/地区的特定详情,请与您所在地区的英特尔客户支持中心联系,或访问 www.intel.com/support。)

质保限制及免责条款

本有限质保条款取代英特尔就在中国大陆销售的产品所作出的所有其他质保(无论以何种形式或媒介)。英特尔特此声明不承担所有其他明示或默示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关乎适销性和符合某一特定用途,业务惯例和贸易惯例的默示担保。所有明示或默示的担保只在有限质保期内有效,质保期届满,所有担保即告终止。

赔偿责任范围

英特尔根据本担保或任何其他明示或默示担保而需承担的责任只限于上文所述的修理、更换或退款。此等补救措施是针对违反担保责任的唯一和全部的救济措施。在中国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英特尔无需为违反担保或基于任何其他法理而导致的任何直接、特殊、附带或伴随的损失承担责任,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停工损失、商誉影响、设备与财产的损害或更换、以及任何为复原、重写或复制任何存储于或使用于包含产品的系统内的程序或数据而引致的费用。即使英特尔已经知晓发生此类损害的可能性。

因本有限质保条款引起的或与本有限质保条款有关的所有任何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有限质保条款担保之产品已通过英特尔质量认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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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信息

品牌 : INTEL

型号 : RTS2011LC

类别 : 硬件冷却系统